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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红线绕枝金桂贵(二)
作者:刘墨默本章字数:3494更新时间:2019-02-19 16:04:41

“‘金桂’!‘金贵’!”齐轩宇小声重复道,“人生难能可贵是自知,若是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如何金贵,若怎么能怜得他人疼惜?”齐轩宇把桌上的一张宣纸拖给她,“看看这个。”

柒荞荞接过宣纸,上面用小篆写了两个字“知命”,抬头一挑眉道,“这算什么?三十而立,四十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。活个半辈子,再不通人事,这世上的事情也知道得七七八八了,何必强求一时。”

齐轩宇并不反驳,但也不附和她,转口风道,“这些日子,你待在屋子里也乏了。我听阿婆说,旁边有个博物馆,过几天去逛一逛?”

“那好啊!”一听要出去玩,柒荞荞不知道多高兴,“我要去挑衣服,你说我是穿襦裙,还是穿直裾,袄裙或者立领马面会不会更大气点儿?嗯……我那些衣服好像都穿了好多次了,你说我要不要再去买一套?牧谣那个鬼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,要是她的话,肯定会陪我一起穿汉服的。”柒荞荞说着,瞥了他一样,灵光一闪,又道,“对了,轩宇,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穿汉服出去玩儿啊!”

“我?”齐轩宇指了指自己,他还完全没有反应过阿里,脸上惊疑不定。但是看柒荞荞这一脸期待,还是不好太过果断,道,“会不会太麻烦?”

“哪有什么麻烦的,我自己以前设计过汉服。背着我妈放到工厂去做了几套样衣,就是没有投入生产。现在那几套样衣就在我房间,要试一试吗?”她指了指自己的房间,想了想,又道,“我还是自己去拿吧!”说着便要起身去拿,却被齐轩宇拉住了,嘴上缓缓道,“你坐着,我去拿!”

柒荞荞没法,俗话说得好,睡好的眼睛坐好的腿。有人愿意帮自己走这一遭,干嘛还要去当个冤大头去瞎凑合一场,便也不阻拦,只是道,“就是我柜子最上面的那层,应该有一件大袖衫、一套衣裳还有一套短褐。”

不多时,齐轩宇出来了,他只是站在门口,一只手扶着门框,另一只胳膊挽着那几件衣服。发觉柒荞荞已经看到了自己,他抬了抬胳膊道,“是这几件吗?”

“对!”柒荞荞点点头,道,“要不你现在就试一试吧!如果不行的话,我或许可以帮你改一改。”

没想到齐轩宇这人真是没品得很,一试衣服就试了那一套皂青色短褐。那套短褐可是完全丢在一般店铺里卖不出去的,实在是太素了,没有一点儿绣花。不过还真是应了一句话“颜值即是正义”,齐轩宇的眉宇是温柔中透着一点淡淡的刚毅的那种,穿着一身皂青色的短褐也并没有觉得很寡淡,倒是压了压他偶尔从眼中流露出来的戾气,多了几分出尘。

可能是第一次尝试这种衣服,他有点不习惯,脸上竟然也泛起一层淡淡的粉红,连穿着它走出来给柒荞荞看,都是同手同脚地走出来的。

“你怎么试这件短褐啊!”柒荞荞不解道。这件短褐是她设计的第一套男款汉服,当时对于男款汉服了解不多,所以这一套款式是真的简单到不能再简单,素到不能再素了。而且很多店铺都有类似的,即便是想到以后要开店,她也没打算把这一套放上架。可是那套衣裳就不一样了,那时虽然了解也不是那么深入,但是也好歹知道可以设计几个简单的花样了,所以在袖口和对襟和腰带部分为了趁上自己的名字都绣了荞麦花,也可以和那件大袖衫配套。

“你是说那套‘荞麦花’吗?”他挠了挠头,半天才支吾道,“会不会太亮了?”

“噗嗤!”柒荞荞看他这副模样,算是难得的出了口气了。要知道这人老是跟个老妈子似的。在他当男奴的这些日子,柒荞荞做这也不行,做那也不让。还非非事事都被他做得妥妥当当,让人挑不出毛病,有气也硬是被他给压得发不出什么脾气来。

看柒荞荞笑得这么花枝乱颤的,齐轩宇的脸更加绯红了起来,憋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,“是不是很奇怪啊!这么久没有在你面前穿过这种衣服了,很奇怪是吧!”

柒荞荞笑得恨不得直接躺地上翻两个滚,摇摇头道,“你怎么一到试衣服这方面就那么怂啊!我买衣服时你那不容辩驳的眼力劲和口才呢?”

“我不管那衣服好看还是不好看,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你戴着那些戾气重的东西在身上。”齐轩宇还红着个脸,扯了扯衣服的袖子,看了看,又缩回房间。不一会儿,他又换回了平时穿的白衬衫和休闲裤,清清爽爽的走了过来。又在旁边倒了一杯茶,道,“我看我还是穿这身去吧!”

“别啊!”一听这人要反悔,柒荞荞哪里还受得住,连忙解释道,“你穿短褐挺好看的,真的,就是太素了点。不过我说,你是真的是‘直男审美’,还是装的‘直男审美’啊!”

“‘直男审美’?”齐轩宇不解道,“什么是‘直男审美’?”

柒荞荞却摸着下巴打量着他,“说你品味low吧,品时看你穿着装束方面还挺像那么回事的,而且你还能发觉我喜欢红色;说你品味好吧,这么好看一件大袖摆你面前你不穿,非要穿那一件短褐。你说短褐朴素是朴素吧,那也太素了。”

齐轩宇摇摇头,道,“不会!就是没有合适的鞋子。若是配上皂靴,样子会好点儿。”

“不晓你居然还知道皂靴。”柒荞荞歪头看着他,然后又继续道,“既然你喜欢短褐,那就穿短褐吧!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告诉我,楼上的老式缝纫机应该还能用。”

“挺舒服的,也很合身。”齐轩宇说道。

“那好吧!过几天就中秋了,我待会儿打电话问一问牧谣,看她能不能出来和我们一起去玩儿。”

“中秋你妈不回来看你吗?”齐轩宇有点好奇道。

“大哥,中秋我妈她肯定会有很多应酬的,哪里有空管我。而且我自打十岁起就是自己一个人过中秋了。”柒荞荞说这话跟个没事人一样,大抵也是习惯了这种生活。她这边说得不以为意、轻轻松松,那边齐轩宇却没了声儿,便抬眼瞥了他一眼。他微微低着头,没有说话,面色上有一抹淡淡的忧伤。

柒荞荞这才想起齐轩宇是在医院长大的,大抵是没有过过中秋节的,拉过他的手,安慰道,“你也别伤感了,今年的中秋不是还有我陪你过吗?还给你穿新衣服。”砸吧了下嘴,又没皮没脸道,“不是我夸自己,你说这天底下怎么会有我这么好的主子。”

齐轩宇这才被她逗弄得面上稍稍开了些,轻轻的应了一声,缓缓道,“好!”

十五很快就到了,外公早就准备了好久,还新编了两对大红灯笼准备把那两对老旧得褪色的灯笼换下来。齐轩宇倒是没看出来还挺会舞文弄墨的,人也勤快,在外公做的灯笼面上画了几枝桂花,还在每个灯笼上面写了一个“俞”字。

“轩宇啊!你行吗?要不要阿公帮你啊!”齐轩宇正在帮忙挂灯笼,双腿跨在一个“人”字梯上,应该是平时根本不会做这些个事情,做起来并不如外公熟稔,动作略显笨拙。不过到底是年轻人,学起东西也快,身手也比老人灵活,这种爬上爬下的东西,自然还是由他担下来的。

“不用!您放心,这点小事我是做得来的。倒是阿公你,灯笼不是已经做好了吗?怎么还在破篾啊?”齐轩宇双手都抓着灯笼,脚上登着人字梯,但还是腾出一个双眼睛来看着外公这边。

“我在给荞荞做手提灯笼!”外公笑道,“以前我每年都会给她做来着,后来她被钦芸接到城里去了,从老家寄过去也怕砸坏,所以干脆就没做了。这些年也有些手生了,不知道做出来的,她还喜欢不喜欢。”

柒荞荞以前小的时候在乡下生活,那时候柒荞荞的玩伴也还是多的,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回来一次,还要拐一个人回来陪着才好。那时不管是中秋还是除夕,外公都会在那天给她一盏新作的竹灯笼。老人的审美不似年轻人这般新潮,每年的灯笼都是最为经典简单的圆柱状,下面有设支架,周围有糊油纸,可以点蜡烛,通体的大红,下面坠着金黄色的流苏,灯笼的手杆部分每次都是用的前一年刷过清漆的老料,手感上也是极佳。那时的柒荞荞只觉得灯笼好玩也喜庆,亮亮的而且很暖和。大概是知道只要逢年过节总能收到了这么一盏灯,所以她喜欢但是并不爱惜,一盏灯到了她的手里大概过个两三天就体无完肤的,甚至直接连“尸体”都没有了。

“阿公,你就放心吧!只要是你做的,荞荞肯定喜欢。就怕她倒时候老是缠着你要新的。”齐轩宇已经挂好了一只灯笼,现在人也已经下来。正在挪动人字梯准备装另一只灯笼。外公听到这句话自然合不拢嘴,呵呵笑个不停。

“谁说我那么不孝顺,要缠着外公要灯笼来着。”不知何时,柒荞荞已经站到了门口。这几天她身上的伤已经完全结痂不疼的,现在她应该是从厨房出来,虽然身上穿着一身姜黄色的襦裙,但是身上系着一条条纹的围裙显得还有几分滑稽。此刻的她右手抄着一把菜刀,双手抱在胸前。这个造型,这个动作,往大马路上一站,是个人看见都要以为她要打家劫舍当土匪了,在八百米开外就得拐道跑。

齐轩宇忙做了一个投降的手势,道,“荞荞,咋有话好好说。咋们都是文明人,你说有什么事情非要在刀尖上说话的呢,是吧!”

柒荞荞走过来,把刀子往旁边一放,刀擦过地面,“噌”的一声刺耳得很,她却跟没事人一样,继续道,“谁说我不孝顺来着。”然后又像小鸟一样,依偎着外公,搞得外公不好意思的怪嗔道,“荞荞,外公身上竹灰太多了,别待会儿刮到你了。”柒荞荞却不撒手,道,“外公给我做的灯笼,我一定是要放到香案上供起来才是,这么宝贝的东西当然应该物以稀为贵啦!怎么会缠着外公一直要新的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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