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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叶明笛的回忆
作者:叶雅邪本章字数:3380更新时间:2019-09-22 11:20:52

  小月都看愣了,苏小姐笑起来太美了,好甜,仿佛空气中包裹着棉花糖。

  “苏小姐,你好厉害哟,刚刚那么远都能扔中。”

  小月两眼放光,圆圆的大眼睛闪亮闪亮的,可爱的小脸上满是羡慕之意。

  要不是她亲眼看到了那一幕,她都不敢相信,一条那么纤细嫩白的胳膊能抡起哈密瓜扔那么远,而且还扔中了。

  “运气而已。”苏玥笑了笑。

  叶明笛交过苏玥枪法,她的准头很不错,练久了之后每次都能打中十环。

  用哈密瓜砸个人而已,对她来说小意思。

  苏玥将目光转移到小月身后的大包裹上,刚刚她地摊上卖的好像是袜子,粉粉嫩嫩的那种。

  “对了,你怎么会出现在帝都?那边美容院不好吗?”苏玥问道。

  小月的小脸瞬间皱成一团,支支吾吾道:“我在那边做得不开心,辞职了。”

  后来,小月讲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
  原来,是小月与那边的同事产生了纠纷,一个个都看小月年纪小,好说话,把打杂的事都交给她来做,一些手工费少的客人都交给她来服务。

  这些打杂的事又不累,小事而已,小月都能接受,从来不会去抱怨。

  但是后来,她们开始得寸进尺,变本加厉,开始光明正大的抢她的业绩,当着她的面说她的坏话!

  把幼稚、脑残、傻白甜、受气包、情商低等等之类的话通通指向她。

  那段时间里,小月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痛苦煎熬着,无奈之下,她只好向老板娘提出辞职。

  而帝都是全国最繁华的城市,她还年轻,想来这个城市闯一闯,见见世面。

  来到帝都不到两个月,她的腰包就快要见底,她以前的工资每个月都会寄一半给家里,自己留一半,奈何帝都的房价太贵了,根本住不起啊!

  她原本是想找个包吃包住的工作,太难找了,现在找工作都要看学历,她一个初中毕业出来的人,找个工作比登天还难。

  好的工作看不上她,不好的工作她看不上,她以前在江市一个月工资也是有上万的,在这里她只能找到两三千的工作,刚好付得起房租,可吃穿不要钱啊?

  帝都的物价贵,消费高,想生活下去很难,她只好出来摆地摊了,一天也能赚个一两百。

  苏玥沉默了,这样一个小女孩,想独自在这个大城市生活很难。

  “苏小姐,听说你考了省状元,真厉害!”

  小月再次把崇拜的目光投向苏玥,微笑着。

  她心里一直都很坚强,笑起来没心没肺,即使把伤心的过往当故事讲了一遍,也不会影响到她现在的情绪,依旧笑得出来。

  “你也很厉害!”苏玥缓缓说道。

  “嘻嘻,我也是这么觉得。”小月自夸道。

  “叫我苏玥就可以了,我比你小几个月,同年。”

  “我叫你玥玥吧!上次我听到王姐也是这样叫你的。哎,还是算了吧,我叫你玥玥,你叫我小月,感觉怪怪的。”

  小月嘟着嘴摇摇头,一脸为难。

  苏玥笑了笑,这个丫头好可爱,萌萌哒。

  “那你就叫我月亮吧,我的朋友都是这样叫我的。”

  “好呀!好呀!这个名字真好听。”小月兴奋道。

  其实小月的真名叫赵星颜,并没有含一个月字,小月只是她给自己当美容师取的一个代号,比较好叫。

  两人互相加了个微信,方便联系,小月一个人孤孤单单在帝都,苏玥有些不放心,承诺了有困难可以来找她。

  她知道小月生活有难,但是她不能帮她走捷径,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,这一切都要靠她自己努力。

  城管走了之后,其他人又陆续出来摆摊,小月也要赶紧去抢摊位了。

  “月亮,我先走了哈!”小月微笑着朝苏玥挥挥手,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。

  苏玥点点头,也朝小月挥挥手。

  苏玥大概又逛了两个多小时,把顾依依与黎璃的礼物都买好了。

  顾依依喜欢穿休闲装,苏玥给她买的是一双运动鞋,白色,百搭。

  黎璃平时一直都是那么几套衣服换着穿,苏玥给她选了一条鹅黄色的半身裙,款式简单不失优雅。

  黎璃平时并不注重保养,皮肤比较黑,鹅黄色很衬她的肤色,显白。

  她是那种长的偏清纯的女孩子,太复杂艳丽的裙子不适合她。

  这次选礼物总共花了二十四万,慕思思的礼物最贵。

  不过,这些都是她的心意,全都是她用心挑选的,与价钱无关。

  因为哈密瓜被苏玥砸坏了,她准备再去买一个,带回去给叶哥哥尝尝。

  去的时候那个卖哈密瓜的胡子大叔已经不在了,地上只留下一滩鲜红的血迹。

  原来,是那个胡子大叔看到地上有一个钱包,伸手想去捡,结果这是一个小偷设下的陷阱。

  那个小偷故意把偷来的钱包扔在地上,引别人去捡。结果胡子大叔捡到钱包发现里面没有钱,想把钱包给扔了,正巧被失主给看到了。

  失主抢过钱包发现里面的钱不见了,立即逼问胡子大叔他的钱去哪了。

  可胡子大叔哪知道啊?

  这钱又不是他拿的,后来失主被逼急了,直接抡起旁边的铁棒向胡子大叔砸去。

  其实胡子大叔不躲还好,失主也就是想吓吓他,这么一躲反倒是被失主误伤了头部,当场昏倒在地。

  那个失主吓坏了,连忙把铁棒扔在地上,两眼无神,目光呆滞。

  他杀人了!

  他杀人了!

  还好旁边有好心人上前察看,发现还有呼吸,立即叫来了救护车 。

  当初苏玥提醒过他,做人不要太贪心,可他却去捡这不义之财,这才引发了这一场闹剧。

  所以,人要学会知足。

  是你的,终究是你的。

  不是你的,抢也抢不走。

  哈密瓜还是要买的,这片地方卖水果的很多,前面就有一家。

  提着大包小包走回家中,张妈见了急忙上前来接过苏玥手中的东西。

  “玥玥,提这么多东西,累了吧!”

  苏玥笑着摇摇头,“不累,我可是大力士呢!”

  这话把张妈给逗乐了,这丫头细胳膊细腿的,也称是大力士啊!

  倒是叶明笛对苏玥这话深信不疑。

  当初是她凭借一己之力把他从暴乱中拖出来的,那时她才十一岁,看起来是那么娇小脆弱,一个小小的人儿似乎蕴藏着神力。

  “买了些什么东西呢?有我的份吗?”坐在沙发上的叶明笛问道。

  苏玥扯起一抹神秘的笑,然后摇摇头,指了指手中的哈密瓜。

  “这个,人人有份!”

  “就这个啊?那些是什么?”叶明笛指了指苏玥手里的东西。

  “这些是我给室友买的礼物。”

  叶明笛默不作声,静静地坐在那。

  苏玥的那张黑0卡其实是叶明笛的副卡,当初将丽萍打电话询问卡时就是打的叶明笛的电话,苏玥的每一笔刷卡记录都会通过短信发到他的手机里。

  这次苏玥买了这么多东西,全都是给她室友买的,叶明笛表示——他吃醋了!

  苏玥似乎没有看出叶明笛的不开心,提起东西跑上楼去了。

  她逛街有些累了,想休息一下。

  ……

  夜晚,叶明笛关上灯静静的躺在床上,他在冥想,冥想第一次遇见苏玥时的场景。

  也是这样一个安静的夜晚,风很大,吹得窗子发出呜呜的响声,像极了幽灵来锁魂。

  他一个人居住在半山腰上的一座别墅里,周围除了一所孤儿院外,没有其他邻居了。

  一群蒙面黑衣人闯进了他的家里,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。

  那一年,她十一岁,他十五岁,他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,看着满屋燃烧的大火,感受着死亡的来临。

  他被黑衣人捅了好几刀,已经无力爬起,无法动弹,周围的温度不断升高,火焰不断靠近。

  是她闯了进来,把他拖出这熊熊燃烧的房子。

  他撑开那无比沉重的眼皮,看到的是一张精致可人的脸,那如瓷娃娃一般的肌肤令人惊叹,那小小的身体里似乎蕴含着无穷的神力。

  他心想,这就是天使吧!

  他要, 永远守护这个天使!

  后来,他因为一件很重要的事离开了她,他向她承诺过,等他回来,他会回来的,会给她一个幸福的家。

  因为她说过,她想要一个家,他的天使怎么能没有家呢,他要满足她的愿望。

  但是在满足她的愿望之前,他要先把那些碍事的东西处理掉。

  第二年,当他再次回来时,他的天使不见了!因为他没有及时兑现承诺,天使跟别人跑了。

  他说过要永远守护她,无论她在哪里,他都要找到她。

  于是,他从帝都来到了江市,这是一个经济发展不太好的城市,远远比不上帝都。但是,这里有她就够了。

  再次见到她时,她过得并不好,比起去年瘦了很多,她哭着叫了他一声叶哥哥。

 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哭,也是最后一次。

  ……

  突然,叶明笛察觉到门外有脚步声,很轻很轻,是她来了。

  房门被轻轻推开,一个毛茸茸的身影跳到他床上,发出一阵老虎的吼叫声。

  他将那毛茸茸的小东西抱住,这是他的小天使!

  “没劲,这都吓不到你。”苏玥撇撇嘴,有些不满。

  叶明笛摸了一下旁边灯的开关,啪的一声,灯光亮起,他这才看清她。

  她坐在他的腿上,粉红色的睡衣外竟披着一块虎皮,摸起来手感很好,毛色光滑发亮,而这小丫头在虎皮的衬托下,有些软萌可爱。

  这难道就是披着虎皮的小白免吗?

  苏玥见叶明笛一直盯着她看,也不说话。于是把身上的虎皮盖在他身上,说道:“别不开心了,我送你的礼物在这呢!”

  “多漂亮啊!这可是我亲手杀的,亲手剥的。”

  “世界上独一份呢!有钱都买不到。”

  苏玥把手放在叶明笛脸上,将他的脸扯开,挤出一丝笑容。

  其实在楼下的时候她看出了叶明笛不开心,只是装作没看到而已,想给他一个惊喜。

  虽然认识了这么久她并不知道叶哥哥的来历,身份背景,但是她不在乎,只要对她好就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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